人皆可以为尧舜,人皆可以作佛,以人同此心,心同此理故也。其不能者,皆卑劣自居,不自奋发,乃不为耳,非真不能也。
人人都可以成为尧舜,人人都可以作佛。因为人人同具此心,心心同具此理的缘故。那些不能做到的人,都是因为以卑劣自居,自己不奋发上进。这是不去做而已,并不是真的不能啊。
礼云,饮食男女,人之大欲存焉。死亡贫苦,人之大恶存焉。然有志于为尧舜,作佛者,则不以大恶存者,以易其大欲存者。
《礼记·礼运》中说:“饮食与男女爱欲,是人最大的欲求;死亡与贫苦,是人最大的厌恶。”而有志于成为尧舜、作佛的人,则不会用死亡贫苦的恶果,来换取饮食男女的享受。
故孔子曰,志士仁人,无求生以害仁,有杀身以成仁。孟子曰,生亦我所欲也,义亦我所欲也,二者不可得兼,舍生而取义者也。
所以孔子说:“志士仁人,不会为了求得生存而损害仁德,只会舍弃生命来成就仁德”。孟子说:“生命是我想要的,仁义也是我想要的。二者如果不能兼得,那就舍弃生命而求取仁义。”
余于大成庵青莲尼,深有感焉。按尼系武进西郊某姓妇,青年祝发,精修梵行,为远近善信所钦敬。
我对大成庵的青莲尼师,深有感触。按:青莲尼师原是江苏武进县西郊的某姓妇女,青年时剃发出家,精进修持佛法,受到远近善男信女的钦敬。
清咸丰十年,贼陷常州,尼著袈裟礼佛,投入庵前池中。及贼至,则庵村悉成焦土。越数日,有汪邵二公,潜归探视,见尼尸浮于池,二公仰其懿德清操,待夜深,出其尸,稿葬于庵之基。
清朝咸丰十年(1860年),乱贼攻陷常州。青莲尼师身穿袈裟礼佛,然后跳入庵前的水池中。贼兵来过之后,庵堂和村落都烧成了焦土。过了几天,有姓汪、姓邵的两位先生,偷偷回去探视,看见尼师的尸体浮在水池内。二人敬仰她的美德清操,等到夜深了,就捞出她的尸体,草草埋葬在庵堂基址内。
越十有六年,光绪改元,唐驼之父恂之公弃世。驼母邹恭人,罗掘数十千,购其葬所,乃当日大成庵基。村人欲卖地,偷将尼骨埋于所购之坟地内,堆一小冢。
十六年之后,光绪元年(1875),唐驼的父亲唐恂之去世。唐驼的母亲邹恭人,筹措几万铜钱,为丈夫买了坟地,就是当年大成庵的基址。村里人为了卖地,偷偷将青莲尼师的遗骨埋在邹恭人所买的坟地内,堆成一个小坟。
邹恭人详究由来,不唯不以为嫌,且颇生敬仰。每祭扫,率驼兄弟,兼祭尼坟。夫邹恭人,当此之时,年齿甚盛,居贫守节,为夫抚育其子女,家计不充,赖勤针黹,兼为人浣濯衣服以度日。
邹恭人详细探究了坟堆的由来,不但不嫌弃,而且很是敬仰。每逢扫墓或祭拜,都率领唐驼兄弟,兼带祭拜青莲尼师的坟墓。当时邹恭人正当盛年,安于贫困,守持贞节,为丈夫抚育家中子女。家计不充足的时候,就靠辛勤做针线活,加上为别人浣洗衣服来度日。
时驼兄光盛年十一,驼仅五岁,妹甫三岁,零丁孤苦,不堪言状。邹恭人勉力支持,以养以教,令驼兄弟成人成德。其处境,虽与青莲尼异,其懿德贞心,固与青莲尼无或轩轾也。
当时唐驼的哥哥唐光盛十一岁,唐驼只有五岁,妹妹才三岁。一家人孤苦零丁,不忍言说。邹恭人努力支撑,养育教导,使唐驼兄弟成为德才兼备的人。她的处境虽然和青莲尼师不同,而她的美德贞心,自然与尼师没有高低优劣之别啊。
至光绪二十八年,邹恭人弃世,遂与恂之公合葬焉。而驼兄弟服职外方,二十余年,未共祭扫。
光绪二十八年(1902年),邹恭人离世,于是与唐恂之合葬一坟。而唐驼兄弟在外地任职,二十多年,没有一起祭扫过父母的坟墓。
迨民国十年,驼兄辞官归里,驼亦由沪回常,相偕祭扫,求尼坟而不得。问其地主,云以不便耕种,乃移于桑田中矣。
到民国十年(1921年),唐驼的哥哥辞官回乡,唐驼也从上海回常州,二人一起去祭扫双亲坟墓,却找不到青莲尼师的坟墓了。询问那里的地主,说是因为不方便耕种,于是移到桑田中了。
驼与其兄光盛议曰,现尚知此尼之德,故有保护之念,若不设法,后难免夷墓暴骨之惨。况汪邵二公,冒险而偷葬,吾母率吾兄弟,年年致祭。若置之不理,不但有愧于汪邵二公,且大得罪于吾母,我等何可抱此遗憾。
唐驼与哥哥商量说:“现在我们还知道这位尼师的懿德,所以想要保护。如果不想办法,以后就难免会有坟墓夷平、遗骨暴露的惨状。何况汪、邵二位先生,偷偷冒险埋葬尼师,母亲又率领我们兄弟,年年来祭扫。现在如果置之不理,不但有愧于汪、邵二位先生,而且也大大得罪于我们的母亲。我们怎能留有这样的遗憾呢。”
乃择吉移葬于其父母之茔,又为建一石塔,大书大成庵青莲尼师之塔。题其后曰,尼服袈裟殉难,其志行可想,特迁遗骨葬我父母茔内,唯愿世人共相保护之。
于是就挑选吉日,将青莲尼师的遗骨移葬到自己父母的坟地内。又为尼师建了一座石塔,大字题写:大成庵青莲尼师之塔。石塔后面写着:“尼师身穿袈裟殉难,她的志向行持可想而知。特此迁移尼师遗骨,葬在我父母坟地内,唯愿世人一并加以保护。”
驼之意,子孙或有迁徙,及与断绝,欲为久远之计,非求世人保护不可。有以不合宜谏者,驼曰,此尼乃佛门真修行僧,生为远近所景仰,贼欲来,而服袈裟以自溺,与古之仁人义士相去何远。
唐驼的用意在于:后世子孙或许会迁徙到外地,也或许子孙会断绝。要想长远打算,就必定要求世人保护。有人劝告他这样做不妥当,唐驼说:“这位尼师是佛门中的真实修行僧,在生时受到远近人们的景仰。乱贼将要到来,尼师就穿上袈裟而投池自尽。这和古时候的仁人义士有多大区别呢?
况吾母素所钦佩,俾吾兄弟致祭,今葬我父母茔内,如请高僧于家供养,有何不可。又此尼具此懿德清操,或已超凡入圣,使吾父母常得亲近,当可蒙其慈力,即得高超三界,托质九莲,以故吾宗吾母之意而乐为之。
何况我的母亲一向钦佩她,让我们兄弟祭扫她的坟墓。现在葬在我父母的坟地内,就如同把高僧请到家中供养一样,有什么不可以呢。又者,这位尼师有着如此的美德清操,或许现在已经超凡入圣了。假使我的父母能够常常加以亲近,应当可以承蒙她的慈力,得以超出三界之外,往生九品莲中。所以这是我的祖宗、母亲都乐意做的。”
孟子以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者,为大丈夫。若此尼者,初舍饮食男女之大欲存者,长斋奉佛,精修梵行。
孟子把富贵不能淫,贫贱不能移,威武不能屈的人,称为大丈夫。像这位尼师,当初舍弃了饮食男女的大欲,长斋奉佛,精修梵行。
没立杀身成仁,舍生取义之大节,以期不负己灵,不玷佛化,为人天之标榜,弭末俗之颓风,非所谓女中大丈夫乎。
死后树立了杀身成仁,舍生取义的大名节,以期不辜负自己的性灵,不玷污佛陀的教化,成为人天的榜样,止息末世习俗的颓风,不就是所谓的女中大丈夫吗。
宜其唐驼为之建塔,又持衣钩,遍求名人为之题赞,以期发潜德之幽光,维世道于弗坠耳,爰为发其隐义云。
唐驼理应为她建塔,又持衣钩,遍求名人来题写赞文,以期阐发她潜藏的美德光辉,维系世道人心不至坠落而已。特此阐发其中的隐含义旨,如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