增广文钞 · 下册 · 卷三 · 跋

心归净处跋(与刘智空居士作)

夫心者,灵明洞彻,湛寂常恒。有典有则,独为万象之主。无名无相,混融诸法之中。不垢不净,无一尘之可立。即色即空,具五眼而莫见。处尚不有,净从何来。净处既无,归将安寄。实际理地,不受一尘。说个心字,早成疣赘。

心,灵明独耀,洞彻十方,湛然寂静,常恒不变。有法有度,独为一切万象之主宰;无名无形,混融在一切万法之中。不垢不净,没有一尘可以安立;即色即空,具备五眼(肉眼、天眼、慧眼、法眼、佛眼)也不能见到。尚且没有处所,又哪里有清净可言呢。既然没有清净处所,那么心又将归到哪里呢?真如无相的实际理地,不受一尘的系缚。就连说出“心”这一字,也早已经是多余。

若能于此直下契入,则其心之全体大用,彻底圆彰,了无余蕴。即可名为无心道人。即可与蕴空大士,比肩齐立,把手共行。普赴众感,现身说法。月印千江,风鸣万籁。遍法界感,遍法界应矣。

如果能够于此当下契入,那么心的全体大用,就彻底圆彰,了无余蕴了。这样的人就可以名为无心道人,就可以和五蕴皆空的大士,并肩站立,携手同行。就可以普遍响应众生的感念,现身为他们说法。如同一轮明月朗照中天,月影映于万千江河;一缕清风吹过虚空,万种声音随之鸣响。众生遍法界有感,菩萨遍法界有应了。

设或根机陋劣,未能证入。且约生灭门中,指其趣证之方。既由迷心逐境,向外驰求。全智慧德相,变成妄想执著。固当唯精唯一,执持弥陀圣号,真信切愿,企其往生西方。

假如根机陋劣,不能够证入。那就权且在这生灭门中,指明归向证入的方法吧。既然是由于迷惑真心、追逐尘境、向外驰求,从而使得全体智慧德相,变成了妄想执著。固当精进专一,执持阿弥陀佛圣号,真信切愿,期望往生西方。

持之久久,心佛一如。不离当念,彻证蕴空。妄想执著既灭,智慧德相亦泯。随其心净,则佛土净。不离当处,冥契寂光。唯此一处,方是吾人究竟安身立命之处。愿吾徒智空,普与法界众生,同赋归欤,则幸甚幸甚。

持念得久了,能念之心与所念之佛,一如不二。不离当下一念,而彻底证得五蕴皆空。妄想执著一旦消除,智慧德相也随之泯灭。随其心净,则佛土净。不离当下,而与寂光真境暗中契合。只有这常寂光,才是我们究竟安身立命的地方。希望我的徒弟智空,与遍法界的一切众生,同辞娑婆苦海,回归极乐家乡,那就太庆幸了。

注 释

[1]【典则】典章法则;准则。《书·五子之歌》:“有典有则,贻厥子孙。”孔传:“典,谓经籍;则,法。”

[2]【五眼】肉眼、天眼、慧眼、法眼、佛眼。肉眼是肉身凡夫的眼,遇昏暗,遇阻碍,就不能见;天眼是天人的眼,远近昼夜,都能得见;慧眼是声闻的眼,能看破假相,识得真空;法眼是菩萨的眼,能澈了世间和出世间的一切法门;佛眼是如来的眼,有了佛眼便兼有前面的四种眼,能无事不知,无事不见,一切法中,佛眼常照。

[3]【疣赘】比喻多余无用的。

[4]【余蕴】蕴,积聚、类别之意,指色、受、想、行、识等五蕴。余蕴,谓虽已脱离分段生死之五蕴身,而还残余变易五蕴之菩萨身。或称最后身之二乘与菩萨。

[5]【万籁】各种声响。籁,从孔穴中发出的声音。

[6]【赋归】《论语·公冶长》:“子在陈曰:‘归与,归与!’”后因以“赋归”表示告归,辞官归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