须知佛法,原与儒教无异。凡佛弟子必须要敦伦尽分,闲邪存诚,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。欲依佛法了生死,必须敦行世间伦常,以为贤人善人。否则纵学佛法,亦难得真实利益。以根本既缺,便难完全得佛法之真利益也。
必须知道佛法,原本与儒教没有差异。凡是佛弟子,必须要敦伦尽分(敦笃人伦、恪尽己分),闲邪存诚(防止邪念、心怀诚敬),诸恶莫作,众善奉行。想要依佛法了生死,必须切实实行世间的伦理纲常,成为贤人善人。否则,即使学了佛法,也很难得到真实利益。因为根本已然缺失,就很难完全得到佛法的真实利益了。
(《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》卷十三第146页 复陈谓恩居士书)
光初出家至一居士家,其家俱念佛,其婆媳二人儿女三四个各供一佛。供佛之棹,系一长棹,媳烧香供水掸灰,只在己佛前,婆之佛棹灰也不掸,光见之心痛。以为此种人,未闻善知识教训,致以身谤法。此光注重于敦伦尽分之来由也。
我最初出家到一位居士家,她家里人都信佛。她婆媳二人、儿女三四个,各自供奉一尊佛,供佛的桌子,是一张长桌。媳妇烧香、供水、掸灰,只在自己供奉的佛前。婆婆的佛桌,有香灰也不掸,我看了心痛。因为这种人,没有听闻善知识的教训,导致以身谤法。这是我注重于敦伦尽分(敦笃伦常、恪尽己分)的来由啊!
(《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》卷十三第111页 复屈文六居士书二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