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编 · 下册 · 卷四 · 杂著

百丈清规序辨讹

按百丈禅师,生于唐玄宗九年,寿九十五岁,至宪宗元和九年正月归寂。所著清规,首章即祝厘,次章即报恩,又次章即报本,此种极严重之佛事,若无佛殿,向何处举行乎。

按:百丈禅师(注1),生于唐玄宗九年(720年),世寿九十五岁,到唐宪宗元和九年(814年)正月圆寂。所著的《百丈清规》(注2),第一章为祝厘(注3),第二章为报恩,第三章为报本(注4),这种极为严肃庄重的佛事,如果没有佛殿,能在什么地方举行呢?

自百丈寂后,历二百余年,至宋真宗景德元年,杨億为清规作序。有不立佛殿,唯树法堂者,表佛祖亲嘱受,当代为尊也。窃疑乃前立佛殿,后树法堂,正合佛祖亲嘱受之意,而近千年来,无人改正。今弘储禅师,亦据此为论断,不禁痛心疾首。

自百丈禅师圆寂后,历经二百多年,至宋真宗景德元年(1004年),杨亿(注5)为《百丈清规》作序。有“不立佛殿,唯树法堂者。表佛祖亲嘱受,当代为尊也”(注6)的语句。我疑惑的是:前立佛殿,后树法堂,正合佛祖亲嘱受之意,然而近千年来,无人改正。现今的弘储禅师,也依据杨亿的序文作为依据论断,不禁痛心疾首。

禅寺无佛殿,将绝无佛耶,抑傍边小屋供佛耶,奉旨祝厘于偏傍小屋,不唯轻佛,其轻君也大矣。以此一事,知此不字,唯字,乃前字,后字之讹。扬州所刻清规证义,已令改正。

禅寺无佛殿,将绝对没有佛像了,难道在傍边的小屋供奉佛像吗?奉圣旨祝祷祈福在偏傍的小屋中,不仅轻慢佛陀,而且也大为轻视国君。就这件事来说,就知道这个“不”字,“唯”字,是“前”字,“后”字的讹误。扬州所刻的《清规证义》,已经令他们改正了。

今避难寓灵岩,见所录储公所作宝王殿记,深恐以讹传讹,将人天师表之百丈,竟以魔外之行为诬之。因略为辩论,以期后之来哲,各各尊佛尊祖,以维持法道于无既也。知我罪我,所不计焉。

现今避难到灵岩山,见到所录弘储禅师所作的《宝王殿记》,深恐以讹传讹,将人天师表的百丈禅师,竟以邪魔外道的行为来诬陷他。因此略为辩论,以期后来智慧卓越的人,各各尊仰佛陀,尊敬祖师,来维持法道于无穷啊!即使了解我的人还来怪罪我,我也不会计较。

注 释

[1]【百丈怀海】(720-814)唐代僧。福州长乐人,俗姓王(一说姓黄)。自幼即喜游访寺院,年二十,从西山慧照出家,后从南岳之法朝律师受具足戒,未久至庐江(位于四川)研读经藏。适逢马祖道一在南康弘法,乃倾心依附,遂得道一之印可。因与西堂智藏、南泉普愿同入室,时称三大士。后出主新吴(江西奉新)百丈山,自立禅院,制订清规,率众修持,实行僧团之农禅生活。尝曰(大四八·一一一九中):“一日不作,一日不食”。元和九年入寂,世寿九十五。敕谥“大智禅师”,塔号“大宝胜轮”。座下以黄檗希运、沩山灵祐居首。其后,宋、元诸帝又谥号“觉照禅师”、“弘宗妙行禅师”。另据全唐文卷四四六唐洪州百丈山故怀海禅师塔铭并序所载,师之生年为天宝八年(749),故世寿六十六。 师所订清规,世称百丈清规,天下丛林无不奉行,为禅宗史上划时代之功绩。宋儒仿效而创立书院,元明清三朝,更以书院为乡学,充作养士之所,皆师之赐。

[2]【百丈清规】凡二卷。又称敕修百丈清规。收于大正藏第四十八册。原为百丈怀海(720~814)所制订之清规(世称古清规)。禅宗形成初期,禅林尚无制度、仪式,故该清规设有法堂、僧堂、方丈等制度,又规定众僧分别担任东序、寮元、堂主、化主等各种职务,为八、九世纪间中国禅宗脱离律寺,维持独自教团生活之必要规范。 本书内容分上、下两卷,计有九章。卷上有祝厘章第一、报恩章第二、报本章第三、尊祖章第四、住持章第五。卷下有两序章第六、大众章第七、节腊章第八、法器章第九。其中,祝厘章记载圣节、景命四斋日祝赞、旦望藏殿祝赞、每日祝赞、千秋节、善月等对帝王圣寿万岁之祈愿,此系国家权力统制下之宗教教团仪礼。尊祖章叙述祖师忌辰之典礼。大众章收录坐禅仪方法、禅院修业生活规范与百丈清规制定之沿革。 怀海所订之清规原型于宋代失轶,直至元顺帝至元元年(1335),东阳德辉奉顺帝之敕命,以宗赜之“禅苑清规”及惟勉之“丛林校定清规”等为蓝本,重新编辑本书,由全悟大欣校正,此即二卷本敕修百丈清规。

[3]【祝厘】《史记·孝文本纪》:“今吾闻祠官祝厘,皆归福朕躬,不为百姓,朕甚愧之。”裴骃 集解引 如淳 曰:“厘,福也。”

[4]【报本反始】受恩思报,不忘本源。亦省作“报本”

[5]【杨亿】(974-1020)北宋浦城(福建建瓯)人。字大年。少时以文章名世,太宗尝召入面试,叹为神童。真宗时,历任翰林学士、侍郎、修撰等官。持身清正,不畏权势。初不知佛,学士李维勉以宗门事相策发,遂生深信,后礼汝州广慧禅师得法。每翼护法门,多著洪力,一时学佛士夫推为领袖。又屡奉诏命编制大藏目录,校刊景德传灯录,于译经院任润文一职。天禧四年有疾,书偈遗李遵勖而逝,享年四十七,谥号“文”。有文集行世。 6、【有不立佛殿,唯树法堂者,表佛祖亲嘱受,当代为尊也】“不立佛殿,唯树法堂者。表佛祖亲嘱受,当代为尊也。”---《古清规序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