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编 · 上册 · 卷二 · 书二

复陈士牧居士书六

佛法利益,非凡情所能测度。彼愚人唯知以医药治病,及祷神祈鬼求愈者,皆所谓担麻弃金,背道而驰之流类也。

佛法利益,不是凡夫情见所能测度的。那些只知道用医药治病的愚人,以及祷神祈鬼求病好的人,都是所谓担麻弃金、背道而驰之类的人啊!

汝以一病,得知工夫非泛泛悠悠,能得实益。又知佛法实有点石成金(此系喻,勿错会),以凡作圣之功勋。亦属宿世善根所使,亦系现世修持所得。

你因为生病,知道了修行工夫并不是泛泛悠悠,就能得到真实利益的。也知道了佛法确实有点石成金(这是比喻,不要错会),以凡作圣的功勋。也是属于宿世善根使得如此,也是现世的修持所得。

宜善用心,勿以此为奇特而退堕前功,则将来当更有深益可得也。所言深益,不必在境界感通上求,当在往生西方上认定。方可不负此番三宝加被之深恩耳。

应该善于用心,不要认为这是奇特的,从而退堕前功,那么将来应当还有更深的利益可得。所谓更深的利益,不必在境界感通上求,应当在往生西方上认定。方才能够不辜负此番三宝加被的深恩啊!

钟英宿根固深,智识不开。夜半念佛,见一金甲神,恐是魔试,便不敢念,何无知一至于此。

钟英宿根固然很深,但智识没有开。夜半念佛,看到一个金甲神,恐怕是魔来试探她,就不敢再念佛了,为何无知到了如此的地步?

凡念佛人,但宜至诚恳切,一心正念。绝不妄想见佛见境界之事。以心若归一,见佛见境界,皆不至妄生欢喜。遂致得少为足,便成退惰。

凡是念佛人,只应该至诚恳切,一心正念。绝不妄想见佛、见境界等事。因为心如果归一,见到佛、见到境界,都不至于妄生欢喜。(见佛、见境界,)于是导致得少为足,就成退惰了。

不见佛不见境界,亦了无所欠。心未归一,急欲见佛见境界。勿道所见是魔境,即真系佛境,以心妄生欢喜,即受损(谓生欢喜退惰)不受益矣。当以至诚念佛为事。勿存见佛见境界之心。

不见佛、不见境界,也没有什么欠缺。心未归一,就急着想见佛、见境界。不要说所见到的是魔境,即使真的是佛境,因为心中妄生欢喜,就会受到损害(就是生欢喜心而退惰),不能得到利益了。应当以至诚念佛为事。不要存见佛、见境界的心。

倘正念佛时,或有忽现佛像及菩萨诸天等像。但心存正念,勿生取著,知所见之像,乃唯心所现。虽历历明明显现,实非块然一物,以心净故,现此景象。

倘若正在念佛的时候,或许有忽然显现的佛像及菩萨诸天等像。只要心存正念,不要生取著心,知道所见的像,是唯心所现。虽然历历明明地显现,实际上并不是具体的一个实物,而是因为心清净的缘故,现出这个景象。

如水清净,月影便现,毫无奇特。了不生夸张欢喜之心,更加专一其心,认真念佛。能如此者,勿道佛境现有利益,即魔现亦有利益。

如同水如果清净,月影便会显现,没有丝毫的奇特。一点也不生起夸张欢喜的心,更加使其心专一,认真念佛。能够这样的话,不要说佛境显现有利益,即使是魔境显现也有利益。

何以故,以不取著,心能归一。佛现则心更清净。魔现则心以清净不取著,魔无所扰,心益清净,道业自进。

为什么呢?因为心不取著,心便能归一。佛现前,那么心更加清净;魔现前,那么因为自心清净不取著,魔也不能扰乱,心更加清净,道业自然增进。

今则偶有所见,便生畏惧,不敢念佛,其心已失正念。幸非魔现。倘是魔现,由不敢念佛之故,便可令魔入彼心窍,令彼著魔发狂,丧失正念。何不知好歹,一至于此。

现今偶尔见到一点境界,就心生畏惧,不敢念佛,其心已经失去了正念。幸亏不是魔现。倘若是魔现,由于不敢念佛的缘故,便可以令魔进入她的心窍,令她著魔发狂,丧失正念。为什么不知好歹,到了如此的地步?

恐是魔现,正宜认真恳切念佛,彼魔自无容身之地。如明来暗自无存,正来邪自消灭。何得怕魔现而不敢念佛。

害怕是魔现,正应该认真恳切地念佛,那魔就自然没有容身之地了。如同光明来了,黑暗自然不会存留;正念来了,邪念自然消灭。怎么能害怕魔现而不敢念佛呢?

幸非是魔。若果是魔,则是授彼全权,自己对治之法,全体不用,则任魔相扰矣。哀哉哀哉。

幸亏不是魔。如果真是魔,则是授予它全部的权力,而自己对治的方法,全都不用,就任由魔来扰乱了。悲哀啊!悲哀!

念佛偶生悲感,亦是好处。然不可专欲兴此感想。若心常欲兴此感想,则必至著魔,而不可救。

念佛偶尔生起悲感,也是好处。然而也不可专门想要兴起这种感想。如果心中常常想要兴起这种感想,就必定导致著魔,而不可救了。

宜持心如空,了无一物在心中。以此清净心念佛,自无一切境界。即有魔境,我以如空之心,不生惊惧念佛,魔必自消。

应该持心如空,完全没有一物在心中。以这个清净心来念佛,自然没有一切境界。即使有魔境,我以如空的心,不生惊慌恐惧地念佛,魔必定自然消失。

今恐是魔,不敢念佛,譬如恐强盗来,自己先将家中护兵,移之远方,令勿在家。则是替强盗作保护,令其了无所畏,肆行劫夺净尽耳。何愚痴一至于此。

现今害怕是魔,而不敢念佛,譬如害怕强盗来,自己先将家中的护兵,移到远方,令护兵不在家中。这是替强盗作保护,令强盗没有一点畏惧,肆意地进行劫夺,使家财净尽。为什么愚痴到了如此的地步?

文钞付印,大约在年底可出书,此时且缓缓。心经中下卷,系魔徒伪造。居士林施送,光未曾见。或者未曾检阅耳。此种书万不可流通。否则瞎人正眼,其罪非小。

《文钞》已交付印刷,大约在年底可以出书,现在暂且缓一缓。《心经》中下卷,是魔徒伪造的。居士林有施送,我没有见过。或者未曾翻检阅读。这种书千万不可流通。否则,瞎人正法眼,这样的罪过可不小。

□□□,狃于习俗,实为法门之玷。一行居集,不韪天台在家二众。唯制邪淫一段,恐汝未详察,未得彼之本意。

某某,沿袭拘泥于习俗,实在是法门的玷污。《一行居集》中说到,天台智者大师的《梵网经菩萨戒义疏》中,不制在家二众正淫。唯有制邪淫这一段,恐怕你没能详细审察,没有理解彭绍升(法名际清,自号二林)居士的本意。

今亦不须查检。此戒是佛所制,天台乃宗佛之意著疏。彭居士何敢妄逞臆见,不过自己欲实行绝欲,实深契佛心。如为继嗣,行夫妇事,亦不背佛戒。

现今也不必翻检查阅书籍。这条戒是佛所制的,天台智者大师是以佛意为宗旨来著疏的。彭居士怎敢妄逞主观臆见,不过是自己想要实行绝欲,实际上深契佛心。如果是为了生儿育女的事,行夫妇事,也不违背佛戒。

但为求嗣则上,年行一次,即可得嗣,则宜止。若以佛不制正淫,日日行之,则与道与佛,与自己之名分,皆相悖矣。

若只是为了求儿女则好,一年行一次,就能得到子嗣,之后则应该停止。如果因为佛不制正淫,就天天行夫妇之事,那么就与道与佛,与自己的名分,都相悖了。

善宿之义,乃常独宿。或为求嗣而暂一偶宿。汝何死执认做偶宿,同家常茶饭乎。何不知道理,一至于此。

“善宿”的意思,是常常独宿。或者为了求儿女,而暂时偶尔共宿一次。你为什么死死执著认做是与配偶共宿,如同家常便饭呢?为什么不知道理,到了如此的地步?

祈与钟英说,勿作痴人行事,则后来当必有大利益在也(谓业消智朗,障尽福崇,及往生西方,非谓境界也)。

请对钟英说,不要像愚痴人那样行事,那么将来必定有大利益在啊(就是业消智朗,障尽福增,以及往生西方,不是说得到什么殊胜的境界)。

大士颂,于阳历五月三十一日,六月五日,两次寄二十七部,已清。孙智泽并汝父,皆交清。以印壹万部,任多者少交,任少者交清。免得费事,当在天津会内存之。(乙丑六月初二日)

《大士颂》,已于阳历五月三十一日、六月五日,两次寄了二十七部,已经结清了。孙智泽和你父亲,都已交清。因为印了壹万部,任印多的少交一些,任印少的交清。免得费事,应当在天津会内保存。(乙丑<1925年>六月初二日)

注 释

[1]【块然】形容具体、真切。

[2]【狃】因袭,拘泥。

[3]【一行居集】(书名)八卷,清彭绍升著,绍升字允初,号尺木,别号知归子。法名际清。因刘遗民高忠宪二公往来修学之地,皆名东林。故题其居曰二林。自号二林居士。居士治古文,言有物而文有则。熟于本朝掌故。所述事状信而有征,卓然可传于后世。论学之文。精心密意,纪律森然,汇为二十有四卷,名二林居集。居士谈内典之作,亦择言尔雅。不涉语录陋习。字字从性海中流出。发挥净土之精义最多。为佛门之大著作。汇为八卷,名一行居集。

[4]【不韪】1.不是;过错。2.不善。

[5]【一行居集,不韪天台在家二众】《一行居集·论梵网经淫戒》经云:“若佛子自淫、教人淫,乃至一切女人,不得故淫。”《天台疏》言:“五众(比丘、比丘尼、式叉摩那、沙弥、沙弥尼)邪正俱制;二众(优婆塞、优婆夷)唯制邪淫。”予尝举问香山老人。老人主天台说。惟然师曰:“不然!经言:‘菩萨应生孝顺心,救度一切众生,净法与人。’又曰:‘一切男子是我父,一切女子是我母,我生生无不从之受生。’然则尽世间,岂复有可淫之人?与人行淫,净法安在?”予心韪(音伟,是也)其言。于时始发愿求生净土,顾念此分段身,欲爱所成,不断其根,而求出生死,如却行求前,无有是处。第夙习深重,时不自克。(却行:向后退行)既而受菩萨戒,读《华严经》,瞿然深省,以谓菩萨断淫,实有三义:一者不负已灵,二者不诳诸佛,三者不欺众生。一切众生,具有如来智慧德相,昼夜六时,常放光明,无有间歇。忽不自知,随照立所,起于我爱。由有我爱,殉诸欲染,沦溺日深,光明日减,流浪生死,无有出期。幸及今日,得预戒品。尚复因循,贪嗜垢秽,如蝇集溷,如蚁附羶,云何智人,而不惭耻?欲染一净,我爱自轻。我爱既除,光明斯复。顿脱苦轮,入泥洹道。是为断淫,第一了义。复次,诸佛法身,悉由无量清净功德之所庄严,具诸相好,成最正觉。以大慈力,广说经律,度脱我等。我今不断欲爱,则念佛不切。念佛不切,则见佛无期。以斯染法与清净心不相应故。如水与火,如熏(一种香草,一名蕙草)与莸(草名,臭气甚烈),相倾相夺,此强则彼弱,此成则彼坏故。名为佛子,舍父逃逝,自诳诳佛,何以报恩?此为断淫,第二了义。复次,凡夫地中,常乐染法:菩萨度人,莫先净戒。虽在天、魔、神、鬼、畜生之女,尚欲方便教化,劝发菩提,何论现前所有眷属?此诸眷属,或已发心、或今发心、或当发心,以道眼观,作佛子想,作法侣想,作莲胎骨肉想,诱引提携,成就净业。何忍一刹那间,起于欲想?而况从事?若或从事,是即魔法。此为断淫,第三了义。唯此三事,决定不疑,而断淫之志始坚。故曰:“宁以此身投炽然猛火,大坑刀山,终不毁犯三世经律,与一切女人作不净行。”如此诚言,宁于在家、出家,顾有区别?——惟然师之言其信。 岁在元黓摄提格孟春之月,偶阅经疏,追述此义,与诸在家佛子共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