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编 · 上册 · 卷二 · 书二

复常逢春居士书八

十法名,另纸书之。彼等多有入同善社及理门等,今既皈依佛法,不可又做以前之外道工夫。

十个人的法名,用另外的纸写好。他们有很多人加入过同善社和理门等团体,现今既已皈依了佛法,就不可再做以前的外道工夫。

凡属外道,均守秘密,妄说彼等得六祖之真传,彼传道之师,乃某佛某祖师降生。此种大妄语罪,其报甚惨。一气不来,当直堕阿鼻地狱。以其坏乱佛法,疑误众生故也。

凡是外道,均守秘密,妄说他们得到了六祖的真传,他们传道的师父,是某佛某祖师降生。这种大妄语罪,果报很惨。一口气不来,必当直接堕入阿鼻地狱。因为他坏乱佛法,疑误众生的缘故。

所云念佛记数,只取其心归于一,不许又记百记千。汝所立之法虽好,恐久则心力不堪,或致受病。所云忏法,唯以虔诚礼诵为主。或礼净土忏,小净土忏,均可,十要中有文。

你所说的念佛记数,只取心念归于一,不许又记百、记千。你所立的法虽然好,恐怕时间久了,则心力不能承受,或许导致受病。所说的忏悔法,只以虔诚礼诵为主。或者礼《净土忏》、《小净土忏》,都可以,《净土十要》中有这些忏悔文。

所寄之书若无,当备价向弘化社请。常为续送,光何有此力。今为寄一函遍复一包,祈与各皈依者一纸,以资彼前途修持。(五月廿七日)

所寄的书如果没有了,应当备好钱向弘化社请购。经常为你连续赠送经书,我哪有这样的能力。如今为你寄《一函遍复》一包,请给各位皈依的人每人一张,以资助他们前途的修持。(五月二十七日)

注 释

[1]【同善社】同善社是以同善的伪善名义创立的邪教组织。创立者彭泰荣,四川永川县人,不第秀才,清宣统元年自立为“礼门”教主。民国六年在北京创立同善社,因为许多实力派军阀支持,同善社发展迅速,分部遍及全国22省及特别行政区,还发展到境外香港、新加坡等地,与一贯教同为民国时期邪教大宗。

[2]【理门】理门公所,是流行于民间的带有宗教色彩的秘密团体,分布相当广泛,参加的人数相当多,入理门被俗称为“在理儿”。……加入理门的人必须经人介绍,并到公所接受“点传”,新入理门的人要先由公所执事人领于演参处,教导他如何“下参(即参拜)”的礼节(理教不主张磕头)。执事人还要给新师弟填写“喜单”,一般写上“皈依弟子某某,求师某某,引师某某,点传师某某,点传的年月日”即可。举行仪式时,公所领众师父坐在坛正中,左右各有二位陪坐师父,众承办人先下参师父,然后才进行点传。先由“提调”将新师弟领见求师,再到坛前求引师,求师先将新入门弟子的名帖递给师父,再跪着向师父说:“讨师父慈悲,我弟子某某,求某某(引师),引一位新弟子某某”,师父则答“功德”,然后引师再报,并由求师和引师领着新师弟到师父坛前进行点传。执坛人将坛桌挪开,请领众老师父前边升座,以便更接近新师弟。这时,新师弟要跪下,师问;“你在理儿是自发心愿?入理后不能反悔,否则其罪难逃。”新师弟表示自愿在理儿,决无反悔之意。这时,师父传给新师弟五字箴言:“观世音菩萨”(也有人说最早是“反清复大明”5个字,到后来不提倡反清了,就改成了“观世音菩萨”)。师父在点传5个字时,让新师弟伸出左手,从大拇指开始,念一个字,扳一个手指,这样连续3遍,新师弟随声照念。在理儿之人,对此五字箴言要严守秘密,不能对第三个人讲,所谓“法不传六耳”也。对妇女的点传方式是师父与女师弟隔坛桌相对,两个人的手不接触,而是让女师弟用右手牵着一条白布带,名曰“登岸”。两人各牵着布的一头,师父先念:“左手拉住登岸布,我念你也念,得去师父理,从此登上菩提岸”。然后,师父与女师弟共念五字箴言3遍。整个仪式的最后,点传师父还要嘱咐新师弟53句话,其包括戒律和教规、道德规范等。理门有八大戒律:一不吸烟;二不饮酒;三不烧草香;四不焚纸帛;五不拜偶像;六不吹打念唱;七不书写符咒;八不养鸡猫犬。天津的理门按地域上分东路和西路,河北、河东一带的理门公所称为“东路”,城区附近及西头一带的理门公所称作“西路”。公所的历任当家的都是按代排辈。他们向下传位时必有一信物,东路的公所一般要下传一个葫芦,而西路的公所都是下传理教“修真养性”的“大法”。在理门中,一向把“大法”看做是一件机密的文件,给人以特别神秘的感觉。一些规模较大的理门公所,大多从事一些慈善救济事业,因此它在天津社会上具有一定的影响。其从事公益事业的经费,多是向各方募化而来,对于所募化的善款,都有详细记载,并明示于人以昭信誉。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,理门公所自行消亡。