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接手书及碑文,以冗忙之极,敬复一片,谅已寓目矣。兹者本欲于碑记原稿,略加一冒,余则略为润色。岂知拙工作器,不能随意而成,故成另撰。
前些天收到你的信以及碑文,因为杂务繁忙到了极点,敬复您的信,想必您已经看过了。现在本想在碑记原稿上,略微增加一些,其余的就大略润色一番。哪知拙工制作器具,不能随意而成,所以就另写了一张。
原文旁所批者,及至誊清,又复非本所拟。总因才拙,笔不随意之所致耳。所拟之文,大致尚有可取,文字实为拙朴。又署座下之名,乃属正理。
原文旁边的批注,等到誊写清楚时,又不是本来打算要写的内容。总是因为才能拙劣,文笔不能随意所导致的。所拟好的碑文,大致尚有可取,文字实在是拙朴。又署上您的法名,乃属正理。
光前作过,不必又署光名。如此办法,似比原文铺张者为得体。祈与对凫老居士阅之。如有不妥之处,祈彼改之。
我前面已经写过碑文(《增广印光法师文钞·卷四·济南净居寺重兴碑记》)了,(此次)不必又署上我的名。如此办法,似乎比原文铺张处更为得体。请给潘对凫(注1)老居士阅览。如果有不妥之处,请他改正。
不必又寄普陀,以光年老事繁,无暇料理也。明年秋间,定离普陀。居无定处,以免信札应酬之劳,得以预备临终资粮而已。
不必又寄回普陀山,因为我年老事繁,没有闲暇料理啊!明年秋天,我一定离开普陀山。居无定处,以免信件应酬的辛劳,能够预备临终资粮而已。
案书中所谓碑文,即指济南净居寺恭请大藏功德碑记而言。
按:信中所说的碑文,是指《济南净居寺恭请大藏功德碑记(代作)》(《印光法师文钞三编·卷四》)而言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