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钞 · 印光法师答念佛600问 · 卷六 · 净土法门与深信因果

194、怎样理解孔子所说“积善之家必有余庆,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”之说?

提 要人积善与积不善,因也;余庆与余殃,则果矣。又既有余庆余殃,岂无本庆本殃。本庆本殃,乃积善积不善之人来生后世所得之果,当大于余庆余殃之得诸子孙者百千万倍。凡夫不得而见,何可认之为无乎。喻如黑夜不见一切物,不得谓一切物悉皆消灭矣。

约佛法论,从凡夫地,乃至佛果,所有诸法,皆不出因果之外。约世法论,何独不然。故孔子之赞周易也,最初即曰: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。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。”夫积善,积不善,因也;余庆,余殃,则果矣。又既有余庆余殃,岂无本庆本殃。本庆本殃,乃积善积不善之人来生后世所得之果,当大于余庆余殃之得诸子孙者百千万倍。凡夫不得而见,何可认之为无乎?喻如黑夜不见一切物,不得谓一切物悉皆消灭矣。

我常说:因果,是圣人治理天下,佛陀度化众生的大权巧方便。就佛法来说,从凡夫地,乃至证得佛果,所有一切法,都不超出因果之外;就世间法来说,又何尝不是如此呢?所以孔子赞扬《周易》,开篇就说:“积善之家,必有余庆。积不善之家,必有余殃”。“积善”、“积不善”,这是因。“余庆”、“余殃”,则是果啊!再者,既然有余庆、余殃,哪里又会没有本庆、本殃呢?本庆、本殃,是积累善行、积累不善行的人,来生后世所得的果报,要大过后代子孙所得到的余庆、余殃百千万倍。凡夫不能见到,怎么能认为本庆、本殃就没有呢?

(《新编全本印光法师文钞》卷十第525页 挽回世道人心标本同治录序)